最近真是一場大混亂…
先是我身體不適、接著是邱比特幼稚園體驗一週,但第五天~就中標了…
是滴,就是所有家長聞聲色變的「腸病毒」>”<!!
由於小比在第一時間便馬上傳染給抵抗力正弱的我,於是也掛病號的我也沒在第一時間發現小比的病況不同以往…,相信是醫生診斷的一般感冒,而且醫生在第二次看診後仍堅稱這是一般感冒發燒,直到我們返家隔天對小比不斷出現的異狀產生質疑,最後診所才診斷是腸病毒併發手口足症...
這中間的曲折迷離,下週有空再一一補上QQ
今天要先來分享兩個好東西,
分別是「台北市六歲兒醫療補助」&「台北市民健康卡」
因為小比總在假日生病的關係,有陣子我真的覺得帶著他跑急診室是三天兩頭就上演的狀況…也因此,意外發現兒童醫療補助證還真是個好東西
前晚在診所確認小比是腸病毒後,我與公公立馬又帶著小比直奔大醫院掛急診,因忘了醫療補助證放在另一個包包,結帳時櫃檯便提醒我記得七日內要帶補助證再過去辦理退費。
說真的,最近光是請假、看診掛號費、看醫生來回都坐計程車避免再度吹風等,我真的破財不少…,單單只有看診+計程車錢就花費超過三千了吧(抖)
今天中午趁空,我便先去衛生所申請補助證換証,再去醫院辦退費
本來,我還以為只退費七八成,沒想到居然是全額退費!
這才仔細看了一下補助證的福利,還特別跟櫃台詢問了一下。
*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僅限用於急診與住院掛號費、部分負擔,及補助九次兒童健檢掛號費。
*台北市民健康證則是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一般看診掛號時,出示卡片可累積點數,累積到兌換額後可換取免費健康檢查的福利!
以上,是我對這兩大台北市民福利的認知,若要更詳細說明,還是請各位自行查詢;以下則是從兒少權益資訊網轉載關於「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」的相關訊息 ^__^
(以下藍字,是針對我個人符合的狀況)
「台北市六歲兒醫療補助」
補助對象是針對設籍於北市的六歲以下孩童,且父母之一必須也設籍+居住北市滿兩年以上者,這是第一類補助對象,另外兩類補助對象在下面有轉載較清楚的內容。
補助項目:
(一)第一類兒童:
1.補助急診、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。
2.補助九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
(二)第二類兒童:
1.補助門診、急診、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。
2.補助九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
3.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部分,扣除(或免除)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後之其它健保自付醫療費用,補助金額核實給付並以每人每日1,000元、全年14,000元為上限。
註1:以上各類補助於民眾就醫時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扣除補助金額,再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向衛生局申報費用核付。
註2:掛號費及部分負擔給付標準:
*掛號費:一般門診,預防注射及健康檢查補助掛號費50元,急診補助掛號費80元。
*部分負擔:補助門、急診及住院部分負擔費用 (請需要者可自行查詢):
補助對象:
(1)第一類:設籍北市六歲以下兒童,且其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2年者。
(2)第二類:
1.設籍本市零歲至六歲兒童具本府社會局認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,或經證明家境清寒確定無力負擔醫療費用。
2.設籍本市零歲至十二歲兒童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,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者。
就醫地點:張貼「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特約醫療院所」標誌的醫院或診所。
就醫方式:持「台北巿兒童醫療補助證」,及「全民健康保險IC卡」,至特約醫療院所就醫。
醫療補助證申請方式:
(一)第一類兒童:
1.兒童及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
2.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私章
3.全民健保險IC卡
(二)第二類兒童:
1.兒童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
2.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私章
3.全民健保險IC卡
4.其他證明文件:
低收入戶─低收入戶證
家境清寒者─切結書
罕見疾病患者─診斷證明書
重大傷病者─重大傷病卡
衛生局諮詢專線:23457715~8
還是要祝大家,身體健康、快樂平安! :D